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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ME > 生活指南 > 紧急时的对应要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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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时的对应要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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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紧急时的对应要领
警察(犯罪/事故)
~~犯罪、被盗、交通事故的通报:无局号的“110”(免费)~~ 
※可以汉语对应
 
 

警察在日本全国各地均以24小时体制予以对应。如有受伤人时,警察可以安排救急车。
〔利用公用电话的通报方法〕

  1. 取下话筒,不必放入硬币,即可拨打“110”。(有紧急通报按键时,按下按键即可拨号)
  2. 说明是交通事故,还是小偷等犯罪情况。
  3. 说明出事地点、或附近醒目标志如建筑物等,以及自己的姓名。
 
     
  被盗时  
  存折与现金卡等被盗时,应立即向银行办理支付中止的手续。另外,请到派出所、警察署办理被盗受害申报手续。  
     
  遇到交通事故时  
  ● 向110号的通报 通报时不要慌乱,准确说明以下事项
①明确说明是“交通事故”
②发生时间、地点、附近的目标物
③有无受伤人及其状况
④自己的地址、姓名。地址按照区、町名、番地的顺序。

● 成为受害者时
①记住对方的车牌号码
②查看对方的执照,并就地址、姓名进行确认
③立即拨打110号
④身体被撞、受伤(特别是头部与经颈部)时,为防止后遗症,即使很轻也务必到医院接受诊察
⑤确认对方签署合同的保险公司。

●成为加害者时
①帮助负伤者
②立即拨打110号
③加入保险时,与保险公司联系。
 
     
  遗失物品、遗忘物品时  
  请向附近的派出所或警察署进行申报。在电车与公共汽车中遗失物品、遗忘物品时,请向车站职员与乘务员问询,或向运行公司的车站、营业所电话问询。  
     
  拾到遗失物品、遗忘物品时  
  遗拾到失物品与遗忘物品时,请向附近的派出所或警察署进行申报。在电车与百货店等向车站职员与店员进行申报  
     
  POINT ~派出所~
在日本,车站附近与街上都有警察官常驻的“派出所”,24 小时工作。派出所的警察官从事巡逻、交通事故与遗失物品、被盗等受理、迷路时的向导等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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